恋爱是场博弈,更是个技术活儿。同样的,营销是店面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需要更多技巧。在营销中,一味的把自身位置放的过低,一味的卑躬屈膝迎合消费者,失去自身个性,太过圆润反而降低了自己的身价,很快使消费者腻烦,另觅“新欢”,而适当的作一点,矜持一点反而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消费者的诉求要满足,但也不能完全求爷爷告奶奶式的供着惯着。
关于犯贱心理
在营销中,消费者也是社会化的一部分,在消费中也存在犯贱的心理。同样的一种商品,一边是三天两头的打折促销再降价,一边是我就这么贵爱买不买的高姿态。经济条件的限制也许会使人们选择前者,但一旦在不差钱的情况下,必然会选择后者。
其实东西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的自降身价会使消费者怀疑产品的质量,产品服务,质疑降价动机是否是因为产品不好;而后者高傲公主的姿态正迎合了消费者的犯贱心理,贵的必然是好的,不然凭什么那么贵;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正如那个永远得不到的女神。一旦这种观念形成,前者无论再怎么说,再怎么标榜自己和后者是同样的东西,只会让人更加质疑,你这么便宜,一定是高仿或次品。
关于消费者不能惯
传统营销中,以消费者为主体,通过各种方式揣测、调研、解析消费者心理,试图通过对消费者心理的把握通过调整自身不断调整体位满足消费者。
当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有不同的路线,太过日常可替代性强的东西不一定非走这种路线,硬是要把一根普通针塑造成奢侈品,标着钻石的价,高高在上爱买不买,消费者必然不买账。也不是完全不搭理消费者心理的盲目的闭门造车,一意孤行。不惯一定源于对消费心理的深入把握,不人云亦云,走出个性化,拽岀性格的加以自身特色的直达消费者痛点。
矜持的底气一定是建立在自身产品独一无二,不可替代,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或在某一方面做到极致的基础上。